(2023年6月15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相关资料图)
骆军为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何佳为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伟为杭州市萧山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决定免去:
俞万昌的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骆军的杭州市萧山区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吴琴芳的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孙玲玲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北干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建民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盈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吕吉良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良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肃威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沈燕平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北干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利锋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盈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
任命:
郭路超为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莫佳佳的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周益萍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南阳人民法庭庭长;
孙立军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宁围(亚运村)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周益萍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楼力波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